前 NCA 人員因於 2017 年竊取 50 比特幣(當時價值 77,000 美元)被裁定償還 240 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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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想知道
• 一名負責暗網調查的人員如何在多年內存取並轉移被查扣的加密貨幣而未被發現?
• 檢方使用了哪些法律與調查工具,使他們能在竊盜發生多年後追回資產並取得沒收令?
主題重點
英國法院已命令前國家犯罪局(NCA)人員 Paul Chowles 償還 £1,810,678.93——約為 $2.4 million,此案與在針對暗網市集 Silk Road 2.0 的調查中被查扣的 50 比特幣被竊有關。這些幣在 2017 年被取走,當時約值 £60,000(約 $77,000),但比特幣價格的顯著上漲導致根據《2002 年犯罪收益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所執行的沒收金額大幅增加。
Chowles,44 歲,過去分配在調查 Silk Road 2.0 的 NCA 小組,負責分析被查扣的裝置並提取與該調查相關聯錢包中的加密貨幣。檢方稱他從 Thomas White 的 Silk Road 2.0 行動所屬的一個錢包中轉移了 50 BTC,並試圖隱匿資金去向。隨著時間推移,部分被竊的幣被拆分、經過混幣服務轉發,並透過多種方式套現。
執法部門最終從 Chowles 處追回了 50 BTC 中的 30 BTC。沒收令涵蓋已追回的幣,並採用反映比特幣自 2017 年至沒收令日價值上漲的估值。英國皇家檢控署(CPS)將竊盜時原始價值與命令要求償還金額之間的差額歸因於市場增值,這是在資產追繳法律程序中常見的做法。
調查人員表示,這些幣來自 White 的儲備錢包,分別在 2017 年五月的兩天轉出。被告據稱將總額分割為較小的轉账,透過稱為 Bitcoin Fog 的加密貨幣混幣服務來遮蔽蹤跡,並使用 Cryptopay 與 Wirex 的借記卡套現。當局記錄到由 279 筆交易組成、合計 £144,580 的套現活動。
數年來,遺失的幣曾被歸咎於市集經營者並被視為實際上無法追蹤。White 一直否認責任。案情轉折來自 2022 年對 Chowles 住處的搜查,發現裝置中含有能存取該資金的私鑰。Merseyside 警方在 Chainalysis 的區塊鏈分析支援下,追蹤經過混幣器的轉移並將持有資產與該前人員連結起來。
Chowles 對竊盜、轉移不法財產及隱匿不法財產等罪名認罪。2025 年 7 月,他在利物浦刑事法院被判處五年六個月監禁,並於 2025 年 7 月 11 日被 NCA 解職。檢方強調,被告濫用信任職務以從在刑事調查中被查扣的資產中謀取個人利益。
CPS 的犯罪收益部在《2002 年犯罪收益法》下取得了沒收令,並為受害者獲得了賠償令。該部門的專門檢察官 Luke Clements 表示,CPS 將持續積極追討犯罪者的資產。在過去五年中,該部門報告透過沒收令追回逾 £530 million 並返還超過 £102 million 給受害者,引用這些數字以強調該機構對資產回收的重視。
此案說明了與加密貨幣相關犯罪及執法回應的幾個重要要點。首先,它突顯出擁有被查扣資料與錢包特權存取的內部人員,如何利用程序上的漏洞轉移資產。其次,它表明一旦找回私鑰或其他直接證據,區塊鏈分析與警方與專業公司的合作能夠克服透過混幣器掩藏資金的企圖。第三,該案強調當法院在量化不法收益時,資產價格快速上漲會如何顯著放大沒收金額。
當局表示,針對 Chowles 的案件涉及全面的追蹤工作。Chainalysis 與其他鑑識工具使調查人員能夠追蹤資金流向,儘管有人試圖混淆其路徑。於搜查中找回私鑰是一個關鍵轉捩點,使得能直接控制地址並對一部分被竊持有進行查封與估值。已追回的 30 BTC 在沒收計算中納入,並與《犯罪收益法》所需的較廣泛金錢評估一併考量。
除了技術追蹤與法律機制外,該案也促使制度面回應。Chowles 在定罪後被 NCA 解職,CPS 強調追討財務補償——包含沒收與賠償——對受害者的司法以及維護公眾對執法機構信任仍然核心。要求償還超過 £1.8 百萬的命令,同時具有補償性質並對潛在的內部不法者發出威懾訊號。
最後,該案激起持續對於混幣器在遮蔽違法轉移上效用的討論、公開區塊鏈上隱私與可追溯性之間的平衡,以及執法機關處理被查扣數位資產時所需的作業規範的討論。雖有些人視混幣器為合法隱私工具,檢方與調查人員則主張混幣器常被用於洗錢收益,因而需要新標準與控管——再加上改進的保管作業審計——以防範內部盜用。
重點摘要表
| 面向 | 說明 |
|---|---|
| 事件 | 前 NCA 人員從在 Silk Road 2.0 調查中被查扣的一個錢包竊取 50 BTC。 |
| 原始價值(2017) | 約 £60,000(約 $77,000)。 |
| 沒收令 | 根據《2002 年犯罪收益法》為 £1,810,678.93(約 $2.4 million)。 |
| 追回情況 | 已追回 50 BTC 中的 30 BTC;其他資金被追蹤至混幣器並記錄有套現。 |
| 定罪 | Chowles 認罪;判處 5 年 6 個月;被 NCA 解職。 |
| 調查工具 | 發現私鑰的搜查、區塊鏈分析(Chainalysis)以及透過混幣服務的追蹤。 |
後續...
展望未來,該案強化了加強被查扣數位資產保管、稽核與監督程序在執法單位內的重要性。它也突顯了區塊鏈分析在揭露洗錢或隱匿加密收益企圖方面日益有效的角色。政策制定者與機關可能會以更新的作業規範、強制記錄對被查扣錢包的存取,以及改善跨機關合作的方式來回應,以防止內部人員挪用。
對從業者與觀察者而言,結果顯示當調查獲得直接證據——如私鑰——並運用鑑識追蹤時,數位資產的竊盜是有可能被逆轉的。考量市場增值的沒收令對金融問責發出明確訊息。在隱私增強工具與執法追蹤非法資金能力之間的平衡,將持續是法律與技術發展的關鍵領域。
最後編輯時間:2026/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