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上線

FATF 表示許多去中心化金融平台實際上仍然集中化,應在全球範圍內受監管

FATF 表示許多去中心化金融平台實際上仍然集中化,應在全球範圍內受監管

目錄

你可能想知道

1. 監管機構如何判定聲稱去中心化的 DeFi 專案實際上是否由可識別的行為者控制?

2. 當 DeFi 平台拒絕實施反洗錢防護措施時,司法管轄區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主要議題

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全球反洗錢與打擊資恐的標準制定機構──已得出結論,許多去中心化金融(DeFi)生態系統只是名義上的去中心化。在一份詳盡報告中指出,若可識別的個人或實體對協議行使「控制或足夠的影響力」,則既有標準適用,這些行為者應被視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並受監管。FATF 的分析將 DeFi 安排分為三類:有可識別控制者的平台、在實務上集中化但隱藏其運營者的平台,以及少數真正無領導者因此逃避傳統監管的情形。

報告指出,多項實務上的控制指標常在專案聲稱去中心化的情況下仍然存在。這些指標包括治理代幣的集中持有、特殊管理權限或金鑰(通常稱為升級金鑰或終止開關)、設定費用或調整風險參數的能力、集中的投票權,以及對網站和應用等對外介面的運營控制。公司安排──例如聘用核心開發者的公司、持有金庫資金的公司或提供運營支援的公司──也顯示所謂去中心化的協議可能實際上受人工控制。

若存在此類控制,FATF 的立場明確:那些行使控制功能的人──無論是開發者、大額代幣持有人、前端運營者、服務提供者或資助者──應像其他金融服務經營者一樣,受到許可、監督及相關反洗錢要求的約束。重要的是,報告強調即便看似周邊的活動,例如營運將用戶導向協議的前端,也可能足以觸發監管義務,若其實質上便利了用戶的存取與交易。

然而在實務上,落實仍然滯後。根據 FATF 對成員司法管轄區的調查,幾乎 93% 的受訪者在調查時尚未將 FATF 標準套用於任何符合條件的 DeFi 安排。142 個受訪司法管轄區中僅有 26 個針對 DeFi 進行過風險評估,4 個有設置許可框架,僅有 2 個曾註冊或核發許可給 DeFi 平台。雖然 FATF 指引本身並非法律,但其建議構成相互評估與同儕審查的基礎;重大且持續的合規缺口可能導致聲譽後果,例如被列入 FATF 的「灰名單」,這可能對國家帶來實際的經濟與監管影響。

FATF 建議結合鏈上與鏈下的方法來識別控制並降低風險。鏈上指標包括治理代幣的所有權集中、可進行升級或緊急停止的特權金鑰、以及顯示集中化費用捕捉的交易流。鏈下指標包括與開發團隊相關的公司實體、對專案溝通或網站的控制,以及為協議執行關鍵功能的服務提供者。藉由綜合評估這些訊號,監管機構與私部門夥伴能更好地判定何時應適用 VASP 監管框架。

為降低非法金融流動的管道,FATF 鼓勵司法管轄區要求或至少鼓勵將反洗錢控制整合到智能合約或使用者介面中。這可能包括制裁篩查、在執行敏感功能之前的 KYC 檢查證明,以及在適當時追蹤或阻擋非法資金流的機制。對於真正無領導者的專案,FATF 建議著眼於生態系統中的樞紐點,例如可凍結代幣的穩定幣發行者、提供法幣通道的集中化交易所,以及連接用戶與協議的前端運營者。這些樞紐點可以被監管或監督,以在不必摧毀去中心化創新的情況下限制濫用。

若平台拒絕配合合理的監管措施,報告指出司法管轄區可採取更強硬的行動,最後手段包括在其領域內禁止存取該平台。金融中介──包括銀行與集中化交易所──也被指示對其互動的任何 DeFi 協議進行盡職調查,並拒絕與帶來無法管理風險的對象建立關係。

報告舉出具體濫用案例以突顯採取行動的緊迫性。它突顯有組織犯罪與國家相關行為者利用 DeFi 基本構件來清洗來自駭客攻擊與其他犯罪的贓款的案例。值得注意的是,FATF 引述兩起被認為與朝鮮相關的駭客團體有關的重大事件,這兩起事件合計在今年早些時候從協議中抽走數億美元。這些事件,以及勒索軟體營運者與專業洗錢網路,越來越多地使用混幣器、跨鏈橋與去中心化交易所來試圖隱匿非法收益。

其他地方的法律行動顯示監管機構已在利用 FATF 的方法:針對混幣服務營運者的起訴以及對開發者提起的案件,皆依據設計、部署或運營某些程式碼或服務的人若實質便利了價值轉移,則可被視為受監管實體的原則。這些先例支持 FATF 的論點,即執法可擴及那些對 DeFi 平台行使事實上控制的人,而不僅止於明顯的集中化企業。

市場規模提高了利害關係。報告期內,DeFi 的鎖倉總價值(TVL)約為 $86.6 billion,較前一年增加約 85%,而前十幾大協議持有超過 60% 的該價值。資產集中在少數協議意味著監督的缺失可能使大規模的非法活動成為可能,這也是 FATF 敦促各司法管轄區落實其建議而非留下監管缺口的原因。

FATF 的方法試圖在支持合法金融創新與防止濫用之間取得平衡。它呼籲強化公私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基於風險的監管,以及可實際建置於智能合約與面向使用者層的控制措施的應用。目標不是扼殺創新,而是確保市場完整性並保護全球金融體系免於被利用。

關鍵見解表

面向說明
監管立場若可識別的控制者對 DeFi 平台行使控制或足夠影響力,FATF 會適用其規則。
控制指標升級金鑰、終止開關、治理代幣集中、設定費用的權力、公司關係,以及對前端的控制。
司法管轄區準備度幾乎 93% 的受訪司法管轄區尚未將 FATF 標準套用於 DeFi 安排。
執法選項許可、監督、強制 KYC/AML 整合,以及對不合作者以禁止作為最後手段。
市場規模關切DeFi TVL 約為 $86.6 billion,資產集中於少數協議,增加系統性風險。

後續...

展望未來,各司法管轄區將面臨如何積極將 FATF 指引套用於 DeFi 的選擇。有些地區將優先將合規工具嵌入智能合約與介面,其他地區將專注於監管穩定幣發行者與集中化入金通道等樞紐點,少數則可能對不合作的平台採取禁止措施。強化監管機構與私部門間的合作將是成功的關鍵。隨著執法行動與法律先例增加,開發者與生態系統參與者需權衡去中心化主張與實際合規必要性之間的取捨。未來數年很可能出現量身訂做的監管、以科技解決合規問題的方案,以及圍繞如何在保護金融體系的同時維持創新所進行的持續辯論。

最後編輯時間:2026/7/22
#Defi#穩定幣#去中心化

Claude AI

AI 智能編輯